未成年人侵犯了另一个未成年人的权利,法律会保护受侵犯者的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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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其实是一个非常现实的法律问题。最近几天发生的大连案子就提出了这样的疑惑。施暴者是未成年人,受害者同样是未成年人,法律到底应该保护谁的合法权利呢?
法律自然应该保护受侵害者的权利,因为受害者本身是应该受到法律保护的,那么如果受害者是未成年人,法律如何保护呢?在大连的案子中受害者失去了生命,法律又是如何保护受害者的生命安全呢?
对于加害者同样是未成年人,目前14周岁以上才承担刑事责任的规定,客观上使施暴者免于刑事处罚,免于承担刑事责任,仅仅是收容教育就完事儿。从这点上来说对被侵害者是有些不公平的。
目前法律能够做的也就是要求施保者承担民事赔偿,可是人都死了,赔再多的钱又有什么用呢?要知道人命关天,绝对不是用钱可以解决的。这也是为什么大家迟迟不能平静下来的原因。
虽然现在的刑事责任年龄制服让社会公众大惑不解,甚至让人有时候会怒火中烧,每每发生极端案件便仰天长叹:未成年人保护法到底是不是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法。这确实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当然,法律仍然在保护受侵犯者的合法权益,只不过是聊胜于无而已。我们就拿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大连13岁男孩杀人抛尸案,阐述一下这个问题吧。
据报道,近日,有网友在微博反映,10月20日,大连市沙河口区有一名11岁女孩被一名14岁男孩杀害,女孩身中7刀。当时男孩将美术班补课结束路过的女孩带至家中,想要与其发生性关系遭拒绝,便将女孩杀害,并抛尸在住处对面的灌木丛中。10月24日,记者联系上了当事女孩的舅舅贺先生,他表示,警方事发后即对此进行了调查。10月20日,大连市内一名11岁女孩小琪(化名)遭遇意外,事情引发关注。家属告诉新京报记者,小琪当日去上绘画班,久久未归引起家人疑心,沿途调取监控后在一小区的绿化带中发现小琪尸体。马栏街道办工作人员证实,11岁女孩小琪确已遇害。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此事。
据小琪的舅舅讲述,小琪的尸体被抛在绿化带里,家人报警后,警方锁定嫌疑人是一名14岁的初中生。"他家就在距离绿化带20米左右的楼上,孩子被发现时是被塑料袋装着,法医尸检发现,孩子身上被捅了7刀,最后因为失血过多去世的。"
显然,该13岁男孩因未满十四周岁,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会遭受刑事处罚。这一无奈的现实困境,不禁让人难以接受。试问,该13岁男生犯下如此滔天罪行,即使把他千刀万剐都不为过,到头来却能逍遥法外,实在让人出离愤怒。因此,我一直认为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势在必行。
当然,女孩家属可以向男孩及其家属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们赔偿女孩被残忍杀害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精神损失费。虽然不能追究男孩的刑事责任,但能够追究他们的民事责任,也算是一点微不足道的安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