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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公交车爆炸案被告人被判死缓 乐山公交车爆炸案细节回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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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1月1日下午,乐山公交车爆炸案被告人被判死缓,缓期二年执行。2018年6月18日,四川乐山城区一辆行驶中的公交车发生爆炸,具体细节回看。

UC截图20191101170827.jpg

11月1日下午,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古佳犯爆炸罪一案。一审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古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UC截图20191101171408.jpg

事件是2018年6月18日18时30分许发生的,在四川省乐山市区土桥街附近,一辆2路公交车因不明原因导致爆炸,汽车玻璃碎裂,有人员受伤。此案件系古某(男,汉族,31岁,乐山市市中区人,有吸毒史和盗窃犯罪前科)所为。

UC截图20191101171436.jpg有网友表示这样的判决给了那些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人一个不好的示范,恶意犯罪更应该严惩。犯罪成本过低的法律很难保护社会安全,只会使恶意增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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