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拖欠数月电费被拉闸限电要求物业赔偿,物业:人躲起来,电话不接,咋办?你支持谁,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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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个大妈确实恶意拖欠电费,物业又联系不上他,那么我认为断电并没有什么不妥。大妈主张2000元的赔偿首先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否则就有敲诈之嫌。
在如今大部分的小区中,物业并没有权利控制业主的用电,因为在小区交付的时候,水电就已经移交给水务集团和供水公司负责,也是由水务集团和供水公司直接向业主收取水电费用与物业无关。题目中出现这样的问题只可能是小区的电费还没有完全移交,供电公司是由业主向物业缴纳,物业再向供电公司缴纳了。
如果题目中描述的情况属实,这位大妈可谓是理亏在先。拖欠电费本身就是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行为,在物业联系他的时候又故意拒接电话,不接电话说明大妈有故意拖欠电费的嫌疑。那么物业在多次通知不上的情况下,对其进行拉闸限电也是合理的措施,以避免自身损失扩大。
一般的案子中,大妈肯定会主张自己遭受了损失,例如冰箱中的物品价值2000元,但是有一个问题大妈必须首先举证自己的冰箱中物品的价值,否则狮子大张口随意开出2000元的赔偿金额就敲诈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