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认缴200万,到注销时没有实缴,还需补齐200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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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不需要补齐,要看有没有尚未清偿的债务。此外,还需要关注的问题是认缴的期限。
1. 外债及公司情况
在认缴制下,注册公司会填写认缴的金额和期限。但是这个金额一般是与公司实际经营相符合的,这个期限也不会填得过于长,以免给人皮包公司的印象。如果出现了到注销时还没有进行实缴的情况,那么就要先看有没有尚未清偿的债务。
一般来说,有限公司的股东是以出资额为限,来清偿债务的。也就是在200万范围内的,比如欠债50万,那么是需要补50万,如果超过200万的,那么是按照200万为限额补缴。但是,如果当出现了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那么也可能会涉及到连带责任的问题。
2. 认缴期限
我们在注册的时候,有个认缴期限。如果这个期限到了,被工商抽查到,工商会通知你赶紧补缴或者做延期。
当然,如果没有被工商抽查到,那么到注销的时候可能会有处罚,然后才能注销。
此外,在注销之前,如果股东想转让股权,那么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就是一个问题。如果已经到了期限,那么老股东需要履行出资义务,如果还没有到期限,那么要约定好老股东和新股东的权利义务划分。如果老股东为了逃避债务而恶意延长出资期限的,那么可能并不能因出资期限的改变而免除责任。所以,作为公司的股东,需要特别关注出资期限的问题。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大部分的企业实行的都是认缴制,但是出资义务和认缴的期限还是对股东的约束。同时,如果真的想要开公司,还需要原始资金的投入,以债务形式出资不能替代股权。同时,实收资本的多少才更能体现出公司的实力,作为股东既要考虑公司的运营,也要考虑自身的责任,而不仅仅是考虑注销时的补缴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