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聪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都被银行查封了,这意味着什么?
其实王思聪被限制消费和其他案子的被执行人一样,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既然不还钱,而申请执行人和法院又认为王思聪应该是有还钱能力的,那么自然会下发限制消费令。王思聪此次被列为被执行人,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立案时间为11月4日,案号(2019)京02执1325号,执行标的约1.51亿元。
首先这就是个普通的法院执行程序。据法院消息,此次是对某次仲裁裁决进行执行。在我们国家,仲裁是一裁终局,仲裁被申请人不执行仲裁裁决中裁决的义务,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俗来说,就是仲裁确定王思聪名下公司应该还款1.51亿元,而其公司并未还款。法院认为该公司以及其法人王思聪其实有还款能力的,毕竟在一个亿的小目标和五个亿的零花钱基础上,大家也都认为王思聪是有还款能力的。
其二这种限制消费令,不是简单的限制高消费令,其实范围更宽。在2015年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已经对此进行了修改。王思聪此次接到的限制消费令,除限制高消费外,还限制其非生产生活的必要消费,这从限制令里限制购买非经营必须车辆就可以看出来。总之重重限制,还是早点履行裁决书义务的好。
只能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旦进入法律规定的程序,不管是什么背景,不管之前可以多么高调,多么一掷千金,都必须老老实实地履行法定义务。这种事情在经济预期不好的状况下,估计会越来越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