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全款80万买了房,我出20万装修,房子加我名字应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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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名字的要求当然是合理的。经过装修的房子,无论是将来出售还是转让,都会考虑房子的装修价值在里面。所以女方装修的话,自然是可以要求加名字的。只是加名字的技巧有很多。
其一如果不加名字,这房子就是男方的婚前财产。房子是男方婚前全款买的,这个很要命。我们国家的房子以登记为准,要是女方没在男方的房子上加名字,确实即使女方装修了也跟房子没关系。将来出点事,确实不安全。
其二女方可以要求加名字,但是双方可以约定份额。一般而言,如果直接加名字,不约定明确份额,那么就推定男女双方共同共有这个房产,双方各占50%。所以题目中的情况,要是男方不同意共同共有,可以考虑双方约定份额,例如男方80%,女方20%。
其三这个问题其实具有普遍性。很多男女都会遇到。为了避免将来发生冲突,还是早点说好比较靠谱。如今房子贵了,确实是个大问题。
这个应该加,而且是理由非常充分,男方负责买房,你负责装修,所以说加上你的名字也就是理所当然,看样子你说的房子肯定是你们的婚房,那么你掏了钱,虽然说这是婚前卖的,但是装修你掏钱了,那么这房子理所应该就是你们两口子共同的财产,所以说你的这个要求一点都不过分,而且还非常合情合理。
最可恨的莫过于那些什么都让男方买,而且还理直气壮的要求车房写上女方的名字,因为娶媳妇一屁股债,人家婚前的财产,可是没办法,为了找媳妇,只能妥协,到头来最怕的就是婚姻三两年,成了分割财产,那才是最为悲哀的事。
一直强调的是男女平等,可是真正平等了吗?并没有,而传统的一些东西愈演愈烈,天价彩礼让许多家庭债台高筑,可是又没有办法,你不债台高筑,你就找不到媳妇,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所以说打击天价彩礼,真正提倡男女平等,才是对婚姻最公平竞的,而不是一方面的索取,像题主这种情况还是相当开明的,男方买房,女方出装修费,合情合理。
所以说这种公平就应该在房产上写上女方的名字,才能彰显出来真正的公平,婚姻离不开物质,物质意味着不公平,那么什么是公平,公平就是有债一起扛,有福一起享,可是现实中这样的公平又有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