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和劳荣枝有过深交吗?有的话请说出你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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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有深交过的,恐怕这回只剩下后怕,怕的一身冷汗,庆幸自己的小命还在,哪里还有心情在这里讲故事。更何况一般的逃犯唯恐别人知道自己的底细,工作都使用化名,怎么可能跟别人深交?
据新闻报道,劳荣枝在厦门主要是打零工,在酒吧化名雪莉,被抓时号称自己是洪某娇。可见她基本上没有告诉过别人自己的真实姓名,平时应该是以洪某娇自称。一个逃犯最正常的表现就应该是隐姓埋名。
像以往的案例中一些逃犯,例如有说梦话的习惯,那么就会自觉的基本上不和人同屋睡觉。还见过一个案例,逃犯怕自己睡太死,用那种会滚的枕头,从来不敢喝酒等等。这样的人不管到哪,基本上不可能和任何人深交。
当然了,有人认为劳荣枝的罪犯男友是她最深交的人。法某为了她逃脱,故意制造障碍,执行死刑前心心念念的就是她有没有逃脱。法某已经伏法,自然也不可能来讲故事了。
像劳荣枝一般很少有朋友,为什么说很少?因为她自己知道自己犯下的滔天大罪,迟早会被抓,所以说这二十年她肯定活在战战兢兢之中,不敢去交朋友,因为交朋友意味着她暴露的可能性会加大。
劳荣枝这二十年一直过着东躲西藏的日子,所以说她肯定特别谨慎,一般很难有知心朋友,她害怕暴露出来自己的行踪,自己被抓获,所以说她一般不会交朋友。
犯罪前的朋友,她案发以后,肯定都知道了她的罪孽,躲都躲不及,怎么可能和她做朋友呢,所以说她肯定是没有朋友的。
那么她这二十年又是怎么逃过来的,很简单,她既要逃避法律的追捕,又要想办法挣钱来度日,所以说对于她来说,最好的挣钱地方就是夜店,所以她混迹于夜店上班,而夜店里上班,对于劳荣枝来说,可能都是交易,也不会交朋友,这样对于她来说,可能更加好,因为她不敢有真正的朋友。
所以说题主叙述说到和劳荣枝深交,那是压根就不可能出现的情况,因为她所犯之罪,她非常清楚,一旦暴露,那就是命,她的命要拿来承担,所以说劳荣枝肯定掩饰的特别好,以免被认出来。
不过虽然时间长了点,她还是接受到了法律的审判,这就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她理所应当到案接受审判。
大实话:这种混迹于酒吧犯罪分子,基本上是没有什么机会和谁再有深交的。
首先,我们可以肯定的是和劳荣枝有深交的人肯定是有的,那就是已经被枪毙的前男友法子英。而在她作为逃犯的这些年,要再想和谁有深交,那也只能是身体上的深交了,情感上应该很难了。
因为,就劳荣枝的工作性质来说,她是在酒吧工作的,当然,我不是说歧视什么,只是从客观角度来说,在这里面工作的不管是接触的工作人员还是来消费的人,流动性是很大的。说白了,就是真爱酒吧,流水的人。而这种先决的基础条件就创造不了深交的可能性,然后就劳荣枝的身份来说,虽然别人不知道她是犯罪嫌疑人,但是,她自己心里很明白啊,这就意味着她不可能向其他人透露太多关于自己的过去。
而正常情况下,如果两个人是深交,那基本上无论是对对方的家庭啦,出身啦,个人喜好啦都应该是很熟悉的,这才能算是深交。不过,这在劳荣枝身上发生的概率实在是太小了。
说现实一点,就算是劳荣枝长得再漂亮,再招人喜欢,如果她跟你说一句身上有有七条命案,那估计也没有几个人有那个胆量跟她交朋友吧。而劳荣枝能够这么长时间躲避警方的追捕,也恰恰说明了这一点,即,她对自己的身份保护得很好。
退一步来说,就算是谁真的跟她有什么深交的话,那也不可能傻到在网上公开说吧,毕竟,就算是自己没干啥事,你说你跟一个杀人犯是好朋友,那真的不由得大家多想了。毕竟还有句话叫“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嘛。
最后也希望大家通过这事能够明白一点,现在是法治社会,无论是刑侦力量,还是法律体系,都是非常完善的,无论我们再怎么困难,那都不应该越过法律底线去做事,无论何时请记得一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而像劳荣枝这种,逃逸这么长时间,并且还是重犯,一定得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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