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捡起500元还给“失主” 却被对方拖进沟内欲行不轨
导读:女子捡起500元还给“失主”,却被对方拖进沟内欲行不轨,为何男方会有这样的举动啊实在是让人很寒心,好人没有好报。
今年7月某日晚19时许,在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大房身村201国道附近,女子刘丽(化名)在路边准备打车去大连市区,犯罪嫌疑人李某见她独自一人,临时起歹意,故意将身上500元现金扔在地上,诱骗刘丽引起注意,单纯的刘丽将钱捡起还给李某,李某趁势将钱揣回刘丽身上,欲与其发生性关系。
刘丽不同意,转身即走并给朋友打电话,李某尾随其10米左右,见周围人烟稀少,强行将刘丽拖拽过某山坡沟内,采取扇耳光、拳打头部等行为,欲对其实施强奸。后因刘丽男性朋友的电话呼入、刘丽拼命反抗呼喊、周围有人经过等原因,趁犯罪嫌疑人李某胆怯,刘丽起身逃跑并报警,后公安机关将李某抓捕到案。
公安机关以李某涉嫌强制猥亵罪移送甘井子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综合案件的证据情况,对本案抽丝剥茧,逐一分析证据之间相互印证的逻辑关系得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结论,对犯罪嫌疑人李某“给钱了”、“自愿发生性关系”等辩解不予采信。对其以涉嫌强奸罪,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