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有料

银行在未征得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就查询员工征信,以及银行流水,说是员工异常行为排查,这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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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本人同意就查询员工征信,这肯定是不合理,甚至不合规。人民银行在《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中明确指出“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采集。”

银行作为人民银行监管的主要对象之一,自然是知道这条规定的,所以银行一定会想尽办法得到员工的授权。你可以嘴上不同意,心里不同意,但是在执行上,还是要在同意查询征信的授权书上签字。毕竟银行掌控着你的工作命脉。

我之前在银行工作的时候也遇到单位组织查询征信和银行流水,要进行员工异常行为排查。我们的做法是让员工自己去人民银行查询征信(即使我们银行自己也有权限查询征信),自己到柜台打印流水,而且是能看到交易对手的那种。限期不提供就不发工资,虽然大家有怨言,但还是按时都提供了。

对于员工来说,银行这样的做法确实不人性化,好像对员工有着极大的不信任感。可对于银行来说,这种措施却是非常有必要的。

我曾经有个同事,准确来说是一个支行的主管。他就是被银行通过流水和征信查询出了问题。

他本身就是银行的人,除了在自家银行有贷款外,在其他银行、小贷公司都或多或少有贷款,甚至信用卡也几乎都是刷爆的状态。这明显是有很大的问题,刚开始银行找他谈话,他只是谎称家中老母亲有病,需要花钱。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开始有举报信递交到行领导处。说他借员工的钱,甚至借储户的钱。

总行开始重视起来,这次总行要求他必须要对自己的每笔钱说出来历与去向,如果说不清楚只能开除。最后迫不得已他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原来他买彩票有瘾,一买就是好几百的买。他也中过一二十万的大奖,但是越来越上瘾以后,工资几乎全买了彩票,中奖的钱也都回去了,还欠了很多钱。他已经带着赌博的心态买彩票了。最后总行对他进行降职调岗,警告处分。

近些年,新闻中爆出的银行员工诈骗案,巨额资金流失案等等,都或多或少与银行员工的不良行为有干系。案件发生以后,虽然银行总能脱离干系,但对于银行声誉风险的损害是巨大的。通过这种方式,能够提前预知风险,了解员工的资金动向,在外负债情况,也有助于防患于未然。

作为员工,如果身正,就不要排斥这项行为,这几乎是每家银行都有的操作。如果身不正,趁早离开银行业,因为以现在高压的监管态势下,迟早会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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