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有料

房贷30年中间不幸去世只剩下小孩子,剩下房子房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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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大人的名字,大人去世了,贷款还不上,房子自然会被银行收走进行拍卖。拍卖所得用来偿还需要支付银行的本息及相关费用。这个过程与小孩子没有任何关系,换句话说,小孩子与房子本身也没有任何关系。

可如果孩子或者孩子的监护人提出,房子不能拍卖,应该由孩子来继承。那这个时候孩子就和房子产生了关系。

《继承法》第33条讲: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税款和债务以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这也就是说,孩子要继承房子,就必须替大人按时归还房贷。与此同时,归还的房贷还不能超过房子的实际价值。如果孩子没有能力偿还,那就可以选择不继承这套房产。

我经手过大人去世,孩子的贷款案例。

当时的情况是,我的客户夫妻二人出车祸去世,房贷刚刚还了有2年左右。我是看他已经有三个月没有还款,而且每次打电话都没有人接,才找到他家。那时我才知道发生在那个家庭的惨案。

夫妻二人意外离世只剩一个五岁的孩子。五岁孩子和爷爷奶奶自然是没有经济实力能够归还房贷的。虽然我也很同情这个家庭,但职责所在,我还是要将欠款收回。

在协商归还贷款的过程中,我给他们提供了三个方案:

  1. 房子由银行收走,银行将其拍卖,拍卖所得用来偿还贷款,剩余的钱,会以遗产的形式还给五岁的孩子。但由于银行拍卖力求效率,所以估计放款会所剩无几。
  2. 由五岁孩子的爷爷奶奶偿还贷款,最好是能提前还清。
  3. 房子由孩子的爷爷奶奶限期销售出去,销售所得归还银行贷款。

他们最终采用了第三个方案:先继承房产,由监护人把房子出售,用售价还银行贷款。因为那两年房价也确实涨了一些,还过银行贷款以后还能够有所结余。总算是没有为父母离世而雪上加霜。

事实上我也是建议能够采用第三种方案,这样能让逝者的利益得到最大化的保障。当然如果孩子的监护人觉得这很麻烦,也完全可以不用理会,就当没有这个房子也行。毕竟《继承法》也说了,不继承财产,就不继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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