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有遗嘱的房产不过户一直居住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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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当然是可以的。但问题是我们国家的不动产以登记为基本要件,以登记为对抗第三人的前提。所以为了避免之后的纠纷和烦恼,能够过户的肯定还是及时过户的好。
首先是居住的问题。有遗嘱的房屋,一般情况下,住肯定是没有问题的。现实中,有的人是因为嫌过户麻烦而不去办,认为反正又不卖。而有的人则是凑不到其他继承人的放弃声明,而不得不放弃过户。
现实中经常有一种房子,本来房主去世,房子由其子女居住,但房主的父母还健在,这样继承人就复杂了。毕竟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体系里,父母子女都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真正居住房屋的人,极有可能会面临非常麻烦的继承问题。如果爷爷奶奶去世,还要凑齐叔叔伯伯姑姑等的放弃继承的声明,才可以最终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
单独从法律的风险上来说,实际居住的人最好还是把房子过户在自己名下比较稳妥,毕竟一切名义上的使用者都不能对抗登记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房主。不过房子不在自己名下,就有可能被他人冒用或者冒名抵押等等意想不到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