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利率上浮40%,现在让签字放款,现在不想贷了算不算违约?对自己有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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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都没有签,自然不算违约。对自己的影响无非就是征信上显示有一次贷款申请,却没有贷款办理下来,这也不算严重。
难道题主是在贷款审批下来才知道房贷利率上浮40%的吗?按流程来说,题主在买房的时候就应该知道房贷利率大致是多少了。如果觉得利率合适,就选择这家银行,如果利率不合适就换一家银行,甚至换一个楼盘。
现在因为利率不合适而选择不想贷款,只有一个可能:题主的基本情况不太符合银行的贷款要求,银行为了能够发放下来贷款,只能选择比其他人多上浮一定的利率。这在银行的贷款业务中也是非常常见的。
如果真是这样的情况,题主要考虑的是如果不在这家银行贷款,换做其他银行,是否能够贷的出来。因为各家银行的贷款条件都是相差不大的。现在的房贷利率如果按照原来的贷款基准利率来看的话,普遍都是基准利率上浮20%左右。条件差点的客户,需要上浮30%左右,很少有见到上浮40%左右的。能上浮这么高,可见题主的条件确实是有一定的瑕疵。要防范“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的风险。
如果题主的条件还不错,银行也有可能会选择上浮一定的利率。这种场景现在比较少见了,但是也有。
题主没有钱付首付,想要银行把首付款也贷出来。能接受首付贷的银行比较少,监管机构也三令五申不让发放首付贷,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银行在面对二手房的时候,明知道房子的价格评估的有点高,仍然会发放贷款,就是考虑到借款人的条件还不错,又有房子做抵押,所以才会提高利率。房贷的利率是低,但是首付贷的利率可不低啊。
我建议题主不要着急拒绝,如果你还想买房子的话,不妨带着自己的情况去问问其他银行,如果其他银行能够以更低的利率批准,那再拒绝签字也不迟。如果问了很多家银行都批不了,你还想要买这套房子,那就不妨签了它,日后有钱提前还款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