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有料

漳洲男子掏刀砍人刀脱手被对方捡起追200米后被反砍多刀,要负刑事责任吗?

https://www.wukong.com/answer/679022950477516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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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和名震全国的“昆山反杀案”有相似之处,个人认为,根据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对于犯罪要妥善认定,而对于正当防卫则要大胆认定,毕竟合法没有必要向不法让步。

据报道, 事发漳州,郑某亮与吴某南因债务问题,引发纠纷。郑某亮持刀到竹围市场吴某南摊位,将其左手砍伤后脱手把刀掉落地上,吴某南遂将刀捡起追砍郑某亮。
多段网传视频显示,事发交叉路口,事后有两辆救护车到场处置,并有穿制服工作人员对案发现场进行保护,疏散围观群众,一名穿白色上衣男子被采取强制措施。

随后,吴某南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那么,吴某南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呢?我认为,答案是肯定的。首先,吴某南与郑某亮之间的债务问题,我们暂且不论谁对谁错。毕竟,即使吴某南欠钱不还,郑某亮也应当通过合法手段索要债务,而不能动辄以刀砍相逼。其次,郑某亮用刀砍杀吴某南,已经构成不法侵害,吴某南当然可以正当防卫。

最后,虽然郑某亮刀脱手了,看似不能持续进行不法侵害了,但现在吴某南的处境上,设身处地地加以思考,他有理由相信对方的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如不主动反击必将会坐以待毙。因此,吴某南捡刀还击,应当属于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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