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有料

我有一套房子,现在不动产证押在银行,我现在资金周转不开,拿不动产复印件贷款可以吗?

https://www.wukong.com/answer/6790528716091949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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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题主应该不清楚所谓的“押在银行”具体是什么意思。押在银行不是说把不动产证给银行就可以了。如果只是如此,房屋所有人完全可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重新补办一个不动产证,把补办的房产证拿给另一家银行再贷款,这显然是不行的。

“押在银行”是指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房子进行抵押登记,银行是抵押权人,房子所有人是抵押人。登记完成以后,银行拿走的是不动产登记证明,相当于抵押权证;不动产登记中心留存的是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客户拿走的是加上“已抵押”字样的不动产权证书,也有些地区,客户手中什么也不会有的。

贷款结清以后,解押房屋,银行会把不动产登记证明给不动产登记中心,客户也会拿到正常的,没有“已抵押”字样的不动产权证书。

所谓的拿不动产复印件贷款是不现实的,问题的关键在于不动产登记中心是房屋抵押信息的汇集单位,但有没有可能通过某种手段再次获得贷款呢?也有!

原则上一套房子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只能抵押一次,但是在某些房价比较高,金融政策较松的地方,房子可以将剩余的价值抵押出去。

比如张三的房子价值1000万,将自己的房子抵押给A银行,获得400万的贷款。张三因为自己资金不够用,仍需要贷款资金,可以将房子剩余的600万价值继续抵押给B银行。具体能获得多少资金呢?需要看B银行规定的抵押成数,如果是7成,那能B银行能释放的贷款资金就是1000*0.7-400=300万。

这种抵押给B银行的行为就是二抵,不是所有不动产登记中心都可以接收二次抵押的,也不是所有银行都接受二次抵押的。大部分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做法是,在房屋所有人做二次抵押时,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将房子的抵押情况告知抵押权人,也就是上边的B银行,由B银行自行评判风险,决定做还是不做。

总结:

能否二次抵押的关键,不在于抵押人手中有没有不动产权证。它的关键在于两个方面:

  1. 当地的银行和不动产登记中心是否接受二次抵押。如果任何一个机构不接受,就无法办理。
  2. 房子是否还有剩余价值可以进行抵押。如果没有剩余价值,也是做不了二次抵押。
以上两个因素,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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