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离婚时,女方有权分割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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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房产证上有女方的名字,在离婚的时候女方当然有权分配份额。房子这种不动产,法定的以登记为准,也就是以房产证为准。
其一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以登记为发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意思就是不管房子到底是谁出的钱,法律会综合考虑最终登记在房产证上的物权所有人。只要女方的名字在房产证上,那么女方就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分割房产。
其二女方的房产份额来自男方的赠与。房子是男方全款所够,本来所有的产权都是男方。男方同意将女方姓名登记在房产证上的行为,就意味着男方对女方进行了赠与。一般而言,如果双方在房产证上没有约定份额,那么推定为一人一半,除非双方明确约定了各自所占比例。
其三房子分割的问题千差万别,还有一种情况,男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款,这时候即使女方的名字不在房产证上,女方也是有权利分得财产份额的。法律会综合考虑各种情况来进行区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