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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进销差4毛算“哄抬物价”,这事你怎么看?

近日,湖北洪湖市市场监管局对洪湖市华康大药房涉嫌哄抬口罩价格行为立案调查。经查,洪湖市华康大药房销售一次性口罩38000个,购进价格0.6元/只,销售价格1元/只,涉嫌哄抬价格。目前,洪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该案调查终结,没收违法所得14210元,罚款42630元。进销价差4毛算哄抬价格吗?该标准要如何界定?

https://www.wukong.com/answer/6792961010715066631/

1个回答

今天这事很热闹,我来说说我的看法。药房进价6毛,加价4毛卖出,看起来绝对值并不大,但是确实已经超过了15%的限度,属于哄抬物价被处罚,是合理的。

很多答友把关注点放在了4毛钱上面,觉得加4毛钱不算什么,即使最终卖一块钱也应该算是良心价,毕竟很多地方已经是一物难求,有的卖已经不错了。估计甚至会有人觉得药店被处罚有些冤枉。这确实也代表很多人的看法。

但是从价格管理的角度,该药店确实涉嫌哄抬物价。在这个特殊的时期,这种防护物品引起了社会的关注,趁机涨价,想着趁机捞一把的药店肯定会被处罚。其实控制标准已经很明确了,只要药店有进货价,那么其出售价一般不得超过进价的15%,全国各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基本上都是这样执行的。

我倒是认为这个药店被处罚一点都不亏,这个药店的倒霉之处在其去顶风作案。这种特殊的物品在特殊时期更应该平价销售。如果药店评价销售,其实会给自己挣来不错的口碑,长远来看好的口碑比赚这点钱重要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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