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数和发票价税合计数不一样,怎么办?
https://www.wukong.com/answer/6795113388037898503/
这个问题似乎不是个问题。
一、如果你单位必须要求报销金额与发票金额一致,没有商量余地
在这种情况下,看是否采取4种方式:
(一)和对方单位商量一下,能否退票重开。如果退票重开,更好。如果不能退,看能否采取下述方式。
(二)直接按发票全额3708报销。开票方不给换发票,公司又不给报销,自己不能替公司白垫了这3600吧。报销前跟财务或有关人报备一下,108元如果交财务不同意,财务也不愿意挂账,为了3600元,你就委屈拿着108元吧,这叫啥事啊!
(三)凑发票处理。上述你单位不同意,允许你找发票处理。
(四)跟财务和内审充分沟通,或者领导干涉,呵呵。
如果都不行我也没招了。
二、如果你单位报销金额可低于发票金额
在实际报销金额低于发票金额时,如果不全额报销时,一般在发票上手写“实报**”或“限报**”公司财务都允许,即使内审也没问题。不要说你单位正规,上述处理方式存在于省属国企、央企、上市公司。难道就你单位正规?
具体手写“实报**”还是“限报**”,我咨询过稽查局的,稽查局给的建议是倾向“限报**”。当时稽查局给解释的意思是,“实报”好像是发票多开了,有虚开金额的意思;而“限报”是超过公司报销的标准了,而不是发票开多了。
以上建议,希望对你的这次报销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