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6月疫情期间有的地方减免中小微型企业单位承担的社保费,会计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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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期间,出台了各项优惠措施。其中,2月18日,确定了阶段性减免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的政策。具体到各个地区,执行的时间可能是在两月底或者三月初。
1. 政策要点回顾
湖北省对各类参保单位可免征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湖北省以外的其他省份可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不超过5个月;可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减征期不超过3个月。
规定是各地的减免政策统一从2020年2月(社保所属期)开始执行,不得延后执行,终止月份按各省份具体实施办法执行。
2. 相关的处理
如果有已经征收的地区,会准确确定减免金额,优先选择直接退费。对于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会充分尊重单位的意愿和选择,可冲抵以后月份的缴费,也可退回。如果企业收到了2月份社会保险费的退费,那么可以将社保计提和上交分录冲回;如果没有上交,减免部分可以不做分录,直接按照减半征收的数额做计提和上交即可。
3. 同时也需要关注其他的相关政策
除了减免之外,各地还有其他一些社保相关的政策,都需要予以关注。比如上海将社会保险缴费年度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迟3个月;广东省规定,对于受疫情影响的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关注各地的信息,充分享受各项优惠政策,也可以为企业减轻自己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