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回国澳籍华人隔离期间外出跑步被开除、值不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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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值得”?一位品行端正且有上进心的寒门学子值得我们同情和帮助,因为他未来能给这个社会带来属于他自己的价值;八十多岁的老人捐出了我们所有的积蓄,他值得我们尊敬,因为他有舍己为人的高尚品德。那位澳籍华人为这个社会做了什么?我还同情她?搞笑呢?
我要是同情她,我对得起那些奋战在一线的医务人员吗?那些医务人员可是冒着生命的危险没日没夜地在战斗。我要是同情她,我对得起那些在家坚守一个多月的同胞们吗?从疫情之初到现在,全国人民可都是本本份份地呆在家里闭门谢客。
且不说别的,她这种行为给那些社区工作人员以及民警带来了多大的麻烦,这段时间社区工作者和民警是有多忙大家心里都清楚的很,因为这个女人,耽误了这些工作人员的很多时间,也牵扯了这些工作人员的很多精力。最主要的,在这个时期,她的这个行为有一定几率会带来极大的社会风险,万一她携带了病毒,那么她的这个行为的所导致的后果难以估量。
每一个人都有为自己不当行为承担责任的义务,因果也总有循环,被公司辞退就是这位澳籍华人所应承担的结果,如若不给这位澳籍华人一些惩罚,她骨子里永远都会有一股目中无人的优越感,她也无法意识到自己的鄙陋,我们这些劳苦大众的愤怒亦会无处安放,由此对于拜耳集团的决定我深感欣慰。
正所谓“天道有轮回,苍天绕过谁”,此次疫情仿佛就是照妖镜,像这位澳籍华人这般小妖精在照妖镜的照射下俨然藏不住她的本来面目,原形毕露的结果当然是被“铲除”,难道还要等她修炼成千年老妖不成,此次若不给她一点教训,日后她在自己的生活中定会更加兴风作浪,不是吗?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咎由自取,不作不死,这种人为何要同情她呢?所谓的澳籍华人,这样的香蕉人,看不出有什么高人一等的地方,傲慢的结果就是开除了。
其一这个女人完全就是骨子里的散漫和搞笑。在中国的土地上,就要遵守中国的法律。中国人都可以自觉戴口罩,这女人为何不可以?不带口罩跑步就是对其他人的生命健康不负责任。
其二拜耳的操作值得点个赞。一般跨国公司都要求员工必须遵守所在国的风俗习惯和法律法规。对于这种员工,直接开除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公司利益。这不禁让我想问,莫雷啥时候被开除呢?
其三该女子在工作人员对其劝说时还大喊救命,就是给人一种贼喊捉贼的既视感。这种人就应该加入黑名单,以后不接受其入境了。
这种可恨之人,一点不值得同情,这种人就不应该给惯着,她没有权利在我们的国土上任性,因为有可能因为她的一次任性,彻底害了一座城市,所以说对于这种现象,就必须采取强硬措施,给予最严厉的处罚,更不应该有任何同情,应该给予这种人强烈谴责。
只是一个华人,可是她的国籍不是中国,在疫情面前,哪怕是中国人,这样任性,一样要被严肃处理,澳籍华人怎么了?她没有任何特殊之处,她既然回国,就应该遵守中国的政策和法律,而不是说她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她在隔离期间多次不服从隔离要求,竟然跑出去锻炼身体,去跑步,她因为自己的无知行为被所在公司“拜耳公司”辞退,立即生效,也就是说她因为自己的任性行为直接丢了工作。
这是她咎由自取,怪不得任何人,这个处罚对于她来说,甚至于都有些轻了,像这种人更应该给拘留,让她承担法律责任,不管给她什么处罚都是她应该承担的。
她跑到中国来任性,她只是一个华人,并不是中国人,她给中国都没有任何贡献,只不过是跑到中国来上班,这样的人最可恨,还不服从隔离要求,就应该给她最严厉的处罚,疫情面前,任何人都没有特殊性,都必须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我想答案不言而喻,一切都是她咎由自取,当然不值得同情。
据报道,近日,一名澳大利亚籍华人女性,因为觊觎我们国家相对安全的居住环境和非常成熟的防疫体系,便忽然想起了自己早就抛诸脑后的华人身份,便迫不及待地舍弃祖国来到中国首都北京。
但是,该女子非但没有自觉隔离,反而还若无其事地到户外跑步,面对社区防疫人员的劝说,她竟然飞扬跋扈地咆哮道:“我在澳大利亚都随便跑步的!”甚至大喊“救命骚扰”。据查,该外籍女子是拜耳员工。根据最新消息,拜耳已经发表声明,已开除该外籍女子。说实话,这一切都是她咎由自取,她平时没有心怀祖国,等我们国家成了世上最安全的地区时却心急火燎地赶回中国。回国避难本无可厚非,但她却拒不遵守我们的法律法规,肆意破坏我们部署的防疫政策,妄图享受各种特权,实在是令人发指!而她已经构成了行政违法,拜耳开除她也有理有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