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超国民待遇”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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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面对空前的疫情众志成城,付出了巨大牺牲才取得了举世公认的阶段性的胜利,现在严防对境外疫情输入成为了头等大事,对境外来华人员理应一视同仁,集中隔离14天没有商量的余地,上海一名英国女婿拒绝集中隔离,最终由居委会使出一记妙招,把中国人赶出自己的家,把舒适的安乐窝让给外国女婿居家隔离,居委会这样毫无原则和立场的变通,既没有得罪洋人,自己的分内工作也顺利完成,可谓两全其美。
本月也是14号澳大利亚的跑步女,不顾疫情防控法令,从自己租住的房子里不戴口罩出来跑步,面对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态度蛮横,事情呗曝光以后,她所供职的拜耳公司直接把她出名,公安机关取消了她的居留许可,要求其限期离境,同样是外籍人员为什么要实现双重标准呢?难道我们在大鼻子蓝眼睛外国人面前没有了执法的底气和自信了吗?
如果这次的男主角换成了一名从国外回来的普通中国人,有自己的独立住房,拒绝集中隔离是不是也可以这样折中的处理呢,假如执法都可以有这样的弹性是不是以后遇到这样的例子都可以参考执行呢,如果法律法规没有弹性的话,那么不好意思了英国女婿就不该享有如此特殊待遇,必须无条件地配合工作人员前往集中隔离点住14天,如果像跑步女那样的蛮横拒不配合,直接交由公安机关处理,疫情防控没有弹性,外防输入,不分国籍一视同仁。
1840年发生的鸦片战争到现在已经过了180年,可是在某些的心理还留有遇见洋人打怵的后遗症,见到外国人自己从骨子里先矮了三分,只要是涉及到外国人的事情都可以商量,生怕照顾不周得罪了洋人,潜移默化里外国人自然就享受到了“超国民待遇”,虽然提倡人性执法,外国人到我们中国也算是客人,对他们多一份关照也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这种关照绝对不可以和法律法规相冲突。上海这个居委会在防控规定上对那名英国女婿做了让步,明显是法外开恩,没有执法的硬度和力度。
1949年4月20日到21日,当人民解放军渡江作战的时候,侵入中国内河长江的紫石英号等四艘英国军舰先后驶向人民解放军防区,意图妨碍百万雄师渡江作战,中英双方发生了军事冲突,一场震惊世界的炮站在长江江面爆发,炮战中“紫石英”号被重创搁浅,赶来救援的另外三艘英国军舰亦被击伤落荒而逃,这是中国人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第一次用大炮打跑了外国军舰,正在筹建新中国的中国共产党,宣示了捍卫国家主权的坚定决心和强大勇气,宣告了列强对中国的“炮舰外交”从此终结。
毛泽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发言人起草的声明,表明了中国人民不怕任何威胁、坚决反对帝国主义侵略的严正立场,今天重温这段振奋人心的历史,依然让我们热血沸腾,作为中国人的自豪感油然而生。今天的中国不再是一百年前那个一触即溃的任人宰割的大清,英国更不是当年横行世界的日不落大英帝国,国与国之间只有和平共处相互尊重才可以共同发展,共同应对风险和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