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多扣了员工个税131元,倒赔了员工5万8!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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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情是一个让员工的权利得到伸张的判例。也告诉了公司,要严肃地履行代扣代缴的义务,对待员工工资的问题要谨慎。
事情的简单经过是,王某认为,公司在其工资扣缴个人所得税的金额,比实际向税务部门代缴的金额少了131元,以公司多扣了个人所得税等理由向公司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要求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后来经过二审判决,法院认为,由于公司存在以个税代缴名义从王某工资中多扣税款少缴税的行为,实际上属于未足额发放工资的行为,王某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并且该公司没有提交王某人工资发放的情况,就采取了王某任其离职前12个月月平均工资主张了其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58,750元。
所以,公司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多扣的税款又没有退还给员工,也没有用于补缴税款,最后被认定为工资未足额发放,并且还导致了被迫解除了劳动合同,赔付了赔偿金。
虽然在很多人看来,这131元可能并不是一件大事,但是涉及到了税款和工资支付,并且还牵涉到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就变得严重了。
对于公司来说,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要严格地遵守义务,完成准确的扣缴,不要认为税款核对是税务机关的责任,对于员工的工资,要审慎地对待,应发和实发要核对清楚,不要存在未足额发放的情况;作为员工来说,要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现在在个税APP中进行汇算清缴时,如果发现有数据对不上的问题,要向单位提出异议,如果有申报错误的问题,应要求其更正申报。
总之,员工工资和个税的缴纳都是一件大事,单位和员工都应该予以充分的重视。履行相关的义务,保障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