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人为何能容忍丈夫纳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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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一种方式解释,大家就会明白了。
现代某美女小丽,丈夫小张是公司小领导,年轻有为——你以为我会说“小三”吗?当然不是,咱们先说说鞋。
小丽对小张颇有怨言,因为她觉得小张应该有两双名牌鞋,显品位、显身价。但小张对鞋子不太在乎,更喜欢手表。于是,小丽带着丈夫来到商场,提出条件:我帮你挑两双鞋,以后上班要经常穿,你答应就能买自己喜欢的手表。
于是,两人开开心心的购物去了……
家庭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丈夫买个表或者其他喜欢的东西,妻子有怨言的情况并不多,有时还会主动帮忙挑选。
这和古人纳妾有啥关系呢?你就把鞋和表想象成小妾,就明白了。
(妾属于等级稍高的奴婢)
理论上说,古代的妾不属于婚姻关系中的一员,而是属于“私有财产”。而根据“男主外、女主内”的习惯,家里的所有“私有财产”,女主人都有处置权——爱咋折腾咋折腾。
所以,很多古代女子对丈夫纳妾不仅没有怨言,还会赞同认可,只要家庭条件允许就行。(尤其是明清时期,纳妾已经没那么多规矩了,你有钱就行。)
妻子同意丈夫纳妾,还有不少好处:传宗接代,如果自己没有儿子,纳妾就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妻子主动张罗反而会被看成“识大体明大义”;别看电视剧里小妾多骄横,实际上就是等级稍高的奴婢,妻子打骂使唤都行;如果丈夫的朋友都有小妾,给丈夫纳妾就是“长面子”的事情……
你不能以现在的婚姻观念看待纳妾,完全不一样的。
(妻是需要明媒正娶的)
比如小丽给丈夫买鞋买衣服,好好的打扮一番,人家都会觉得小丽贤惠体贴有品位,小丽心里也会很满足……
所以,你要是总按照现在的观念看“纳妾”,把小妾当成小三,是怎么也想不明白的。
妻,需要明媒正娶;妾,可以随意买卖——在古人眼里,妾就是一样东西而已,不喜欢就卖掉扔掉,不用太重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