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有料

涟源男子替母理论拖拽并殴打公交车司机,将司机拖离驾驶位置,导致公交车失控向前滑行,被判刑3年2个月。

https://www.wukong.com/answer/6691462924860391684/

1个回答

最近这几个月,因为与公交车司机有冲突的,被判刑的好几单了,我就纳闷了,咋就都没有一点记性呢?这种一巴掌可就是好几年,判的比醉驾重多了。下手前一定要慎重再慎重啊。

记得先是黑龙江某男子,殴打公交车司机被判了6年;又是某地一女子打了公交司机一耳光,被判了4年。一个个案子在这里,其实还有些触目惊心的。在题目中的这个案子里,老太太带孙子孙女乘车与公交司机有了纠纷,喊儿子来理论。她儿子竟然拦停了公交车,直接跟司机动起手来。真不知道这是在害自己儿子么?这下进去三年多,怕是老太太也要后悔不已吧。

在法律上已经是共识了,在司机驾驶公交车的过程中,只要袭击司机的,都是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处罚的。因为在法律上不认为这就是简单的对司机个人的殴打(殴打个人的仅仅会被处以治安拘留5天左右),司机手中掌握着全车人的姓名,掌握着车外不特定群众的生命安全。所以上升到公众的角度,这种行为就判的比较重。尚且没有看到有判处缓刑的,可以说袭击司机已经比醉驾判的要重很多了。

我只能说,如果是法盲,应该大致也不是文盲。多看看报纸多看看新闻,知道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以做。知道法律的界限在那里,掌握法律之内的自由,这对个人,对家庭都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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