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女子22年后称被前姐夫强奸,在其单位静坐、撒传单威胁,敲诈300万获刑10年;法院:无强奸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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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强奸是假,诱骗敲诈才是目的,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这个小姨子可谓是为了敲诈不择手段到了极点,破坏了姐姐的家庭不说,自己还如此下作的手段,最终的结局是害人害己,终将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笔者想说,钻法律空子,终归还是将自己毁了。二十二年后才说自己被前姐夫强奸,看来是看到前姐夫有钱了,演的一出戏,就说当初真的发生了关系,难道就一定是强奸,再者就是二十二年的时间,光凭一面之词就想着说被强奸,这不是说嘴上说说就成事实真相的,凡事要有证据作为法律依据,不然那就是诬陷。
事件简述:常德男子杜某被前小姨子威胁,敲诈勒索133万元,杜某报案,小姨子宋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零六个月,罚金10万元。后杜某出具《刑事谅解书》,二审判决宋某十年。具体怎么回事?且听笔者一一道来。
2014年4月,宋某到前姐夫(2009年杜某和妻子离婚)办公室要求杜某利用职务之便给予其包揽工程,遭到拒绝后,同年5月,宋某多次到杜某单位静坐,威胁杜某,如果不给她钱,便曝光1992年杜某强奸她的事,杜某妥协,给予其金钱,而这只是一个开始,一直持续到2017年12月份,陆续向杜某敲诈一百多万,而这个时候宋某被警方以扰乱正常工作秩序拘留宋某7日,可是出来后的宋某更是变本加厉,直接逼得杜某换了工作单位,可是宋某并不会因为杜某换了工作单位而罢休,又到新单位抛洒传单,而传单上直接写着“杜主任是强奸犯”,索要187万,被逼无奈之下,杜某又支付了20万后选择了报警。至于说强奸一事,法院称22年前的强奸并没有证据证明,这只是宋某的一面之词。而宋某最终因自己的贪婪而受到了法律的审判。
在这件案子中,杜某面对威胁,为什么几年时间只是一味地忍让,这里就存在蹊跷,而所谓的22年前强奸小姨子,这个事情给人的感觉好像并不是空穴来风,虽然说时隔二十二年,因为当时没有报案强奸,也并没有其他人证或者物证来证明强奸一事,但是总觉得杜某和小姨子在22年前有过关系,而且宋某以此为要挟,杜某各种顾虑,而不得不妥协。
一时冲动往往带来的后果就是无休无止,而贪得无厌的人终究是要将自己作死,这就是不走寻常路,非要做作而带来的后果,人性的贪婪,在一次妥协后感觉一切来的顺风顺水,会让人变得失去理智,最终触碰法律,将自己送进犯罪的牢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