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从2019年7月1日起,可直接晋升中小学高级教师,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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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河南省在全国率先推出此项贴地气的政策点赞,希望这只是开始,其他省份也要向前跟进,为破解教育资源不平衡的现状拿出些另教师心动的政策来。
5月17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全国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随后省政府就此《实施意见》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此《实施意见》因涉及岗位编制改革和切实提高教师的工资待遇等措施、无论从政策支持到资金到位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其改革力度之大,引起了各大媒体和各地教师的广泛关注。
实施意见中有一亮点:在教师职称评审方面,降低中小学评审职称的门槛,适当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的结构比例。具体讲就是,对农村从教且教龄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岗位结构限制,直接评聘为中小学高级教师。
此项举措如同一只强心剂,打破了近十年来在职称评定方面的雾霾。众所周知,教师虽然有职称晋升的渠道,但严格的限额制度,将职称的职数限制的死死地,令教师高级职称成为稀有资源,普通一线教师更是难上加难,这也严重与职称设置的初衷背道而驰,极大地挫败了教师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积极性。
虽然,此次改革的亮点在职称设置上还有些限制,但相对而言却是迈出了一大步。以前对职称评定,一是收限额影响,二是考核重点从原来的从“唯论文”“唯证书”向“师德、日常教书育人能力、教育经历和实际工作成果”侧重,大大改变了考核指标与实际工作相偏离的现状,三是想乡村教师倾斜,真正缓解区域教育部平衡的现状。
当然,能够抛家舍业为乡村教育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在职称评定时给予适当倾斜也是所有教师所能接受的,特别是对一些年轻教师或者想在教育事业上有所建树的教师而言,此项政策无疑将会为他们提供制度保障,真正免除他们献身教育事业的后顾之忧。
总之,从目前场景来说看,实施意见总体上还是值得肯定和赞扬的,也希望其他省份以不甘落于人后的态度,制定出真正实施有效的自己的政策来,真正为乡村教育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