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制,坐朋友的车去旅游,朋友开车撞到人,需要花50万,我应不应该出25万?
https://www.wukong.com/answer/6698464225360085260/
1个回答
题主自然不需要出这25万,因为从题主的行为来看,并不存在任何过错。这与民法上要求的承担损害后果需要有过错为前提相悖。
首先我们来看看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当事人之间约定旅游费用AA,相信当事人没有签订合同,但这意思双方应该都很清楚,就是对旅游过程中的正常花费互相平摊。我相信约定是不包括意外事件的。
而从车祸发生来看,如果题主一方全责或主要责任,这应该是司机个人的操作行为,题主一坐车的,与车祸的发生没有任何关系。一个相近的例子,例如公交车发生事故,车上的每个乘客都要承担责任么?
所以除非是题主在车上有其他影响司机驾驶的行为,导致车祸发生。否则题主不存在任何过错,自然也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无过错则无责,就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