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谷滩杀人案反思,是什么把一个男的逼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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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目的很明显,就是对于年轻、漂亮的女士选择下手,他的这种心里已经变得扭曲。是什么把一个男的逼成这样,没人逼他,要说有,也是他心里的扭曲把他自己变成了这样,杀人偿命,等待他的是法律的审判,可是给被害人家属造成的伤痛却是永久的。
天下那个女人不爱美,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美不是错误,这是属于人家自己的资本,可是这种资本在这种变态男的眼里却成了罪过,他挑漂亮女人下手,残忍杀害,这种血淋淋的惨剧都是心里的扭曲造成的,所以说这种人该死。
该事件发生在2019年5月24日,当日,被害人(24岁)和两个同事在南昌红谷滩区逛街,突然32岁的男子万某持刀砍向了被害人,被害人及同事同为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根据报道,男子最初的目标并非被害人,而是一起高个子的同事,当持刀行凶时,看见被害人更加漂亮,所以直接杀害了女子。
该事件影响特别恶劣,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事情,男子对无辜女子下死手,这不难看出男子心理扭曲,他可能对所有漂亮女子怀恨在心,而这种怀恨对于这个32岁的未婚男子来说,他可能有那种自卑心理,因为32岁没有结婚,他已经对所有年轻女性产生了恨意,而且是那种置于死地的恨,这种心里让他已经变得失去了理智和人性。
他最终走向了一条违法犯罪的不归之路,他不该被同情,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不能说有了不如意就去恨天底下所有人,去报复无辜之人,那么这种人就是丑陋不堪的,尤其是心理扭曲、变态、丧失人性,害人害己。
一个年轻无辜的生命,就因为长得漂亮,就成了自己命丧黄泉的催命符,这是多么讽刺的事,可悲的男子,更是可恨的男子,没有任何人去逼他,是他自己的心魔作祟,让他一步步走向犯罪不归之路。
我不赞同这个问题的导向,因为这个问题像是洗地问题。一个人犯罪首先是他自己的问题,绝对称不上是被人逼的被社会逼的。
首先该男子光天化日之下当街随机杀人,本身就是社会危险性极大的犯罪分子。对于这种犯罪分子,实在是没有必要还帮他找什么理由,反正正常这种犯罪分子肯定是要被判处死刑的。
其次要真说原因,难道我们能说小偷盗窃是因为家庭贫困?而该男子是因为找不到女朋友而要拉一个姑娘去当鬼夫妻么?犯罪之后的说辞与惩罚他的犯罪没有任何关联。像找不到女朋友的人多了,怎么不见别人去犯罪。
最后我的结论是犯罪分子随意剥夺他人生命,已经属于罪大恶极。我不认为社会就一定亏欠了他什么,没有人逼他去犯罪。杀人偿命才是老祖宗一直传下来的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