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有料

您好,我现在因骑电动车顺行被横穿马路的小车撞了,现在定的对方全责,我现在住院了,可是对方一分钱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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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实话:先自己掏钱把病治好再说,车祸官司维权还是非常复杂的。

看了一下具体描述,意思大概是,自己被车撞了,然后警察也判定对开车的人全责,但是,那个开车的人没钱赔,也没钱出医药费,所以不知道该怎么办。

确实,遇到这种情况还是蛮丧的了,一般来说,车祸中如果遇到这种情况的话,对方前期全责,那么受害一方因为车祸产生的损失或者治疗费用都应该由责任方承担,也就是说,这个医药费肯定是应该由对方进行赔付了。

但是有个关键点是,在具体明细没有出来之前,法律则没有规定是要责任方先垫付这个医药费。因为,正常的法律程序是你看病花了多少钱,拿着具体的明细向对方进行索赔。当然,正常情况下,责任方为了受害方今后少索赔一些,往往也会先行垫付医药费,以表明自己的诚恳认错的态度。然后,如果车辆有保险的话,责任方再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这是一个正常的流程。

而现在的情况在于对方没钱来垫这个医药费,所以,现在只能是自己掏钱先治病,等病治好了,再和对方打官司维权,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这才是比较现实的做法。

因为,交通事故,往往是会涉及到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在现实情况下,如果责任方态度良好,那么往往会因为得到受害方的原谅,而相应地减轻刑事责任,但是,如果认错态度不行,说直白一点就是赔钱不到位,那么就不会获得对方原谅,刑事责任就重一些。

当然啦,如果对方就是那种老赖,有钱也不赔,那么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名下财产,用于赔偿。而如果真的是遇到那种没钱赔的,那也只好是人倒霉了。只能自己先花钱治病,然后慢慢维权,等对方的或者其保险公司赔偿了。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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