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老人一方去世又无遗嘱,另一个老人能否直接把房产过户给某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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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题目中“某个子女”这一表述来看,该老夫妇肯定有多个子女。既然如此,另一老人当然不能直接把房产过户给某个子女。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如果生前没有订立遗嘱,那么他的遗产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予以分配,即由他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父母、子女和配偶共同继承。为了便于问题讨论,我们假设该去世老人的父母也早已离世,该套房产也属于老夫妇的共同财产。那么,该套房产具体应该如何分配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既然该套房产是老夫妇的共同房产,那么其中只有50%的份额属于去世老人的遗产。因此,该50%份额由尚在人世的另一老人和所有子女平均分配。也就是说,每子女都会享有一定份额的房产份额,虽然另一老人的享有份额是最多的,但他也无权决定直接将房产过户给其中一名子女。原因在于,处分共同共有的物权,应当经所有共有人的一致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七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综上所述,除非其他子女也一致同意,否则另一老人便不能直接将房产过户给一名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