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有料

福清镜洋:监狱征地未完结 干部集体入“监狱”

林选兴说:“自己真的是‘作茧自缚’!自己和这个贪污集体,是这世间上最傻的人。现在,大家都不缺吃、不愁穿,生活都很富裕,干吗偏偏还要去贪吃喝玩乐的呢!真不值得!”他希望能把他的案例公诸于众,“手莫伸,伸手必被抓”,以示警醒。

面对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制裁,林秋银更是懊恼不已。“都是一个‘贪’字!”他说,“集体贪污征地补偿款,村两委干部不但没有形成相互监督制约,反而集体参与其中,没有一个村委干部提出反对意见。都怪自己法律意识太淡薄了,素质都太低了,反腐能力太差了!”他抱怨,当初只要有一个人提醒不要做违法违纪的事,不能拿违法违纪的钱,他就不会有今天这样无言的结局。他惊呼:失去了内部监督与权力制约,根本无法预防此类贪污犯罪。可谓是说到许多贪污犯的心坎上的话了!

仅仅因为6000元入狱,让人嘘唏不已。类似这样农村干部在征用土地中发生的贪污案件并不少见,而且,一旦发案,都是窝案串案,涉案人数多,社会影响极坏。

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土地被征用于国家建设,是常有的事。但由于征地拆迁工作直接和资金、项目打交道,极易产生权力寻租、贪污腐败等问题,征拆领域案件频发。下施村两委干部集体虚报地面附着物,贪污征地补偿款,集体走上了违纪违法的道路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下施村集体违纪违法案告诉我们:不受监督制约的权利必然导致腐败。在下施村征地补偿工作中,土地补偿款由镇政府下拨到下施村委后,由下施村委具体发放给相关村民,发放权集中在村两委干部手中。权力高度集中,但相关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甚至连最基本的补偿款发放公开公示制度在下施村都沦为一纸空谈。补偿款发放不向群众公开,村民被剥夺了知情权,脱离了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必然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力量,这就为村干部虚报、冒领、贪污补偿款等腐败行为提供了“温床”。

因此“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底线,把纪律挺在前面”,这并非是一句空洞的说教。下施村的这个案例,说明了针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党纪法规教育这项基础性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但时间紧迫,而且任重道远。同时,还说明了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这个道理。如果我们在农村征地拆迁补偿等各项工作中,都能切实执行村级事务公开制度,阳光操作,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那么又何来林选兴等人集体走上犯罪道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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