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福清市城头司法所调解一起损害赔偿纠纷,帮助受害者讨回了赔偿金。 福清市城头镇星桥村村民陈某长期从事拆房工作。去年11月17日,他在城头镇西池村村民张某家拆老房子时不慎从楼层上摔落受伤住院,房主张某垫付了2.8万元医疗费后再也不同意支付其他费用。陈某住院17天后出院,出院结论为:腰椎压缩性骨折伴脊髓损伤,术后3个月内避免过度负重及剧烈活动。事后,双方就此损害赔偿事宜发生纠纷。今年3月15日,多次索赔无果,又无钱打官司的陈某来到城头司法所请求提供法律援助。 听了陈某的叙述,该所负责人当即受理,给予法律援助,并与福建天月律师事务所律师林茂祥取得联系,当天下午就开展非诉讼调解。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重点围绕伤害过错责任展开,用法律去教育、引导当事人认识到在该事故中,陈某与房主张某形成事实上雇佣关系,房主张某应负赔偿责任,陈某在作业过程中存在过失也应承担部分责任。经过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张某再一次性补偿给陈某9.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