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伙人利用掉钱捡钱,诈骗受害人。日前,福清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周某、张某、杨某、陈某。 2015年10月27日7时许,正要去亲戚家做客的被害人何女士路过石竹街道西环路时,一名男子(张某)从她身边走过时,口袋突然掉出一叠百元面额的人民币,在何女士还没反应过来之际,另一名男子(杨某)便从何女士身后冲出将钱捡起。接着,杨某便回头提议要与何女士一起分钱,何女士爽快地答应了。后何女士跟着杨某往巷子走去,这时张某找了过来怀疑何女士和杨某把其掉落的钱私藏起来并称该钱款是其老板陈某的,要找陈某来处理此事。后张某便离开了。没过多久,陈某便追了上来问何女士及杨某是不是捡了钱,并搜查何女士及杨某。接着,陈某又要求去银行验证何女士和杨某银行卡中是否有多出来的钱款,要何、杨二人用他的手机打银行工作人员的电话查一下有没有存钱记录,杨某就很快答应了并用陈某的手机打了银行电话,并向电话里的“工作人员”说出了他自己姓名、银行卡号的尾数及银行卡密码查询了转账记录并将手机拿给陈某接听,陈某接听完之后说杨某的银行卡确实钱款进账,然后就让何女士也给银行的客服人员打电话询问。电话里面的是一个男子的声音,自称是银行的工作人员,何女士便将其姓名、银行卡的尾数及密码告知了该工作人员。挂断电话后,何女士打算离开,陈某便说何要离开就肯定是何捡的钱,并要求何将银行卡给他查询。为了证明清白,何女士就将装有银行卡、两部手机、现金两百多元、身份证的挎包交予陈某。陈某便拿着何的挎包离开现场,没多久杨某也离开了。何女士在原地等了许久不见陈某及杨某回来,发现事情不对便向警方报案。随后,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陈某等人抓获。 原来,在对何女士的骗局中,周某、向某负责望风,在骗得何女士的挎包后,5名嫌疑人就开车到银行通过ATM机取走卡上人民币2万元,又到珠宝店购买了一条金项链、一条金手链、一枚金戒指,刷卡消费人民币13227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