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有料

整治违法建设,重塑福清城市形象

  福清山水交融、生态优美。曾几何时,福清人记忆中的绿水青山、纵横阡陌,如今已被或新或旧、或大或小的一座座“别墅”侵蚀,这就是愈演愈烈的违法建设之风,给福清带来的“痛”。

  发展空间在说“痛”。违法建设,屡禁不止。少数人因一己私利,由原来的乱搭盖,转变到抢建别墅豪宅;由单门独户建房自住,发展到变相开发房产;由非法占地建房,延伸到非法占地建坟墓、建畜禽养殖场,这是牺牲公众利益,谋取个人私利的不法行为。如果任由这种违法行为滋生,有限的土地资源将被侵蚀,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惠及大众的产业项目、民生工程、公共配套难以实施,事关福清发展、事关子孙后代的发展空间将难以为继。因此,必项向违法占地宣战,必须向违法建设宣战。

  生态环境在说“痛”。不论是违法违房,还是滥建坟墓和畜禽养殖场,占用的都是土地资源、破坏的都是生态环境。远看新房林立像“欧洲”,近看杂乱无章像“非洲”,这是对农村无序、违章建房的真实写照。在这里,房屋高低不同、大小不一、纵横交错,这是相互攀比、无序建设的结果。群众住的是新房,过的却是交通不便、配套不全、垃圾围房的生活,有“新居”却不“宜居”,看上去脸上有光,实际上心里堵得慌,这种花钱铺“面子”,甚至打肿脸充胖子的陋习,与时代潮流格格不入,必须坚决予以破除。再看滥建坟墓、占用林地、破坏植被,损害的不仅是绿水青山,留给后代的更是水土流失、迷失正道。尤其令人痛心的是,少数人违法占地建设的“低、小、散”畜禽养殖场,设施简陋、管理粗放,产生大量的畜禽排泄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更直接破坏饮用水源,严重影响着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这种把个人的利益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的做法,这种“受益个别人、损害千万家”的发展,法律不允许,生态难承受,广大群众更不能答应,必须坚决予以整治。

  文明社会在说“痛”。我国《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对用地、建设都有明确规定,然而少数人却无视法律法规,无视社会秩序,公然不依法、不按程序上报审批,非法抢占抢建,这完全是对法律的公然藐视,是对社会文明的蓄意践踏,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平和文明。维护法律权威是社会有序运行的基础,是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少数人违法占地、违规建设的行为实质上就是在挑战法律权威,就是在破坏文明社会的正常秩序。在福清这块文明的土地上,我们绝不允许践踏法律,绝不容忍破坏文明,绝不姑息、纵容、迁就违法占地、违规建设行为。

  违法建设之痛,痛在挤压了发展空间,痛在损害了生态环境,痛在挑战了法律权威、破坏了文明秩序,实际上更是痛在发展、痛在社会,痛在广大群众和子孙后代的身上。“美好环境人人共享,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大自然赋予福清秀美的生态环境,我们不能任由违法占地、违规建设影响和破坏福清的生态环境,保护好、建设好、维护好福清良好的宜居环境、生态环境、发展环境,是每一位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发展需要好的环境,社会需要文明和谐,后代子孙需要发展空间,整治违法占地,整治违法建设,大势所趋,势在必行,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以拆破旧习、树正气,以拆违育生态、拓空间,努力通过综合整治,抚平违法建设之痛,重塑福清城市形象,为发展营造环境,为后代留足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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