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两违”不是简单的“一堵了之、一拆了事”,为满足群众合情合理的建房需求,福清市立足城区和农村群众的不同情况,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原则,出台《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城市规划区内私有危房改造的实施意见(试行)》《福清市城市规划区外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用地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符合规定的群众可以申请审批建房。 同时,福清市积极为经审批可建设的个人住宅建设户做好服务工作。25日,福清一都镇一都村村民陈桂煌、陈桂松两兄弟就收到了镇政府送来的“福清市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个人住宅)”。公示牌被挂在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上面明确标注了建设个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号、审批单位、审批情况、建筑红线图等信息。陈桂煌高兴地说:“我们家以前的房子会漏水,所以决定盖新房,去年申请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很快就批了下来。现在有了这个公示牌,就可以更加安心建房,我们也愿意接受监督。” 记者了解到,目前,针对个人住宅户,福清市参照福建省农村建房相关文件,制定了层数不超过3层,总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审批规定。福清市从思想源头出发,发动镇村干部走进群众家中,为他们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主动破除陈规陋习,自觉按照法律法规和城市规划设计,依法依规建房。“原先我计划房子建5层,后来镇村干部跟我说了很多法律,让我明白房子只要够住就行,想建得超大超高反而批不下来。现在我家新房快建好了,多亏了他们及时引导。”一都村村民何文灶告诉记者。 “两违”问题不解决,城市规划建设就难以向前推进。福清市将牢固树立“一盘棋”观念,各负其责,协同攻坚,继续推进“两违”拆除工作,把影响环城路、东部新城等重点项目建设的“两违”作为重点整治区域,加强巡查,严厉打击,在抓好“四重点、六先拆”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水源保护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城市公共用地、小区公共空间、临时建设用地改变用途等“五个部位”的主题治违活动,凝心聚力,为福清腾出新的发展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