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务工者有房产证 子女入学优先派位 今年“小招”照顾政策明确军人子女按《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予以照顾安排。 高层次人才子女按《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暂行办法》予以照顾安排。 随迁子女在福州入学,应具备“三证”,即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父母双方同一地点半年以上的暂住证或本辖区内房产证符合报名条件。 父母双方在同一地点办理暂住证不满6个月,但在五城区连续办理暂住证满6个月的,其子女入学应统筹安排。5月1日前(不含5月1日)改变暂住地并重新办理暂住证的,由改变后暂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5月1日之后改变暂住地并重新办理暂住证的,由原暂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父母双方均持有辖区内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同样符合报名条件。 在满足“三证”条件或父母双方均持有辖区内居住证的前提下,父(母)持有辖区内房产份额50%(含)以上的随迁子女派位优先等级高于父母一方在市区持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的随迁子女。 两种情况 视为片内生 市教育局表示,公办小学应保证片内生入学。片内生的具体认定、审核由招生学校负责,有争议的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裁决。户籍在片内但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属挂户生,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根据规定,五城区小学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应作为片内学生安排入学:父母一方及适龄子女户籍同在招生片内,在片内同一地点有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证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五城区内未购房,父母一方及适龄儿童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祖父母辈有房屋所有权证)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且户籍在同一地点的(如祖父母辈户籍不在同一地点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