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有料

冒充警察招摇撞骗 行迹败露落入法网

  冒充警察“扫黄打黑”,想趁机捞点钱回去合伙开公司做边境贸易,不料,被当场抓了个现形。日前,被告人于某等被市人民检察院以招摇撞骗罪提起公诉。

  被告人于某等4人来自辽宁省丹东市。为快速生财,几人竟然共同策划来福建冒充人民警察身份,以检查休闲场所为由,骗取财物。为了保证不被拆穿西洋镜,于某4人特地去了福建省公安厅两次,想了解一下省公安厅的有关情况,同时伪造了各种各样的证件材料。2012年6月6日晚8时许,4人驾驶一辆套用伪造的闽a07136车牌的小轿车窜到我市某休闲会所楼下,其中2人在楼下接应,于某和另一同伙持伪造的警察证及福建省公安厅搜查证、当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等材料来到该休闲会所楼上,对工作人员出示伪造的证件,谎称“我们是福建省公安厅下来的,你们看着办。我们来福清是有任务的,回去还要向领导汇报,过两天再来的话,你们就不好办了。”暗示会所工作人员要给好处,但是会所工作人员觉得有点不对劲,便报了警,于某两人被公安机关当场抓了现形,在楼下守候的两名同伙也于次日1时许,在中环广场永辉超市门口被抓获。

  检方提醒:“聪明反被聪明误”,自以为生财之计天衣无缝,怎奈法网恢恢,终是疏而不漏。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等待于某一伙的,必定是法律的严惩。

分享
发评论

猜你喜欢

相关推荐

热门阅读

Copyright 2018 52FuQing.com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