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观点认为,新古典学派的理论基础是“供给决定需求”的萨伊定理,它与“需求决定供给”的凯恩斯定理是矛盾和冲突的。但在萨缪尔森看来凯恩斯的经济学与马歇尔的古典经济学之间表面的分歧并非像人们所理解的那样大,二者之间有许多共同的成分。萨缪尔森认为古典经济学是建立在工资和价格具有无限伸缩性的假设之上,依照这一假设就不会存在过剩的产品,从而原始形式的萨伊定律就是正确的。凯恩斯主义者批评指出由于工会在协议工资时的坚强力量以及其他原因,工资和价格的下降受到了阻碍,因此工资和价格不能具有无限伸缩性,在这种情况下萨伊定律就必须以凯恩斯添增的条件为前提。萨缪尔森认为这两种理论体系并不是绝对对立的,这就给他对这两派的“综合”提供了理论上的可能性。萨缪尔森(1988)认为古典经济学和凯恩斯经济学可以调和,它们之间仅仅存在程度和现实性的差异,而并非原则性的分歧。因此他说自己“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我可以是一名萨伊定律的侍从,而星期二、星期四、星期六,我却可以是一名凯恩斯分子。”萨缪尔森(2008)在其第18版《经济学》中强调说:“我们重视作为现代主流的凯恩斯主义学说,因为它能最好地解释市场经济的商业周期。但在理解长期经济增长的动力时,我们认为最好还是采用新古典模型。”萨缪尔森(1996)坚持自己对经济学各派“折中”综合的使命:“意见明确的经济学家经常为两类:只是右翼和左翼力量的那些人。因此统治者必须招请像我这样的折衷主义的经济学家,以便在坚持党派观念的对手之间给以裁定。”也正是从这一观点出发,萨缪尔森认为只要国家对经济的干预能使经济实现充分就业,新古典经济学中运用市场机制来调节经济使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微观经济理论就仍是适用的。客观地评价说萨缪尔森的上述看法有其合理性,因为凯恩斯虽然对新古典经济学作了批评,但并不全然否定新古典经济学。例如《通论》的最后一章中肯定传统理论中的价值和分配理论,认为假定产量一定时新古典理论所作的分析,诸如私人为自我利益将决定生产什么产品、按什么样的生产要素配合比例进行生产、最终产品的价值如何分配给这些生产要素等仍然是无可非议的。凯恩斯在生前的最后一篇文章《美国的国际收支》一文中也念念不忘提醒经济学家们注意,传统经济学的“教导里包含着一些意义重大的永恒真理,这是今天很容易忽视的”(凯恩斯,1946)。萨缪尔森在1961年出版的《经济学》(第5版)中提出他的“新古典学派的综合”理论就是对凯恩斯理论和古典经济学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在1964年出版的《经济学》(第6版)中又进一步解释“新古典综合”就是总收入决定理论的要素与早先的相对价格和微观经济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