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福清市民王女士将3件名牌衣服拿到某干洗店干洗保养。几天后取衣,她傻了眼,3件衣服都不同程度掉色、磨损、变形。 王女士当场要求干洗店赔偿损失,遭商家拒绝。商家称店员在王女士送衣上门时没有仔细检查验收衣服,这3件衣服原本就有相关问题。王女士不满,向市场监管局投诉。经市场监管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商家赔偿王女士300元。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干洗衣物时要做到“四清”:看清、问清、讲清、写清,在服务单据上清晰注明服装的品牌、面料、衣物的状况及干洗店和消费者双方认可的保值金额等内容,一旦衣物洗坏可以据此索赔。消费者在取衣服时,一定要对照收据,仔细检查所洗衣物,如有异议当面提出,并收存好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