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武中元二年(公元57年),光武帝驾崩,刘庄继位,是为汉明帝。 刘庄登基后,继续奉行光武帝在位时期为巩固东汉统治而推行的各项政策。对于依仗权势,作威作福的外戚、大臣严加惩处。比如护羌校尉窦林系大司空窦融亲属,既是功臣子弟,又是外戚之家。 永平二年(公元59年),窦林坐欺君罔上、贪赃枉法罪下狱论死。刘庄以窦融管教子弟不严,数次下诏责罚,将窦融罢官。后来,刘庄之弟楚王刘英、广陵王刘荆、司徒虞延、司徒邢穆等都以有罪自杀;河东尹薛昭、司隶校尉王康、驸马都尉韩光等也都先后坐事论死。 可见明帝对于外戚、大臣以至宗室诸王控御极严,一旦犯法,从严治罪,决不因其官职高、地位亲近而加以宽贷。于是,群臣震恐,朝廷肃然。 刘庄还注意整顿吏治,对地方官吏进行严格的考察和黜陟。从慎重选举官吏着手,对吏治进行整顿。永平九年(公元66年)又“令司隶校尉、部刺史岁上墨绶长吏视事三岁以上理状尤异者各一人,与计偕上;及尤不政理者,亦以闻。” 规定出对地方官吏的考察黜陟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在选官用人上,刘庄严令杜绝权门请托。他的姊妹馆陶公主为子求郎,不许,而赐钱千万。 刘庄在位期间多次下诏减免赋税徭役,减轻刑罚;令官吏劝督农桑,治理病虫害;并以公田赐与或赋与贫民。此外,刘庄大力兴修农田水利,其中最大的工程是治理黄河。西汉末年以来,黄河年久失修,为患益甚,“兖、豫百姓怨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