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南快报讯(记者陈钦祥通讯员林煌姚海燕)欧先生在福清某楼盘购置了一家店面,在与房地产公司签订合同时,楼盘促销人员填写失误,将9.8折的优惠误以9折优惠计算,引发了近10万元消费纠纷。昨日,经过福清工商部门的调解,双方解除合同,房地产公司退回欧先生定金和利息共20.5万元。 10月中旬,欧先生夫妇看中了福清市西区某楼盘第二层的一间店面。10月23日,欧先生与房地产公司签订购房合同,每平米价格2.12万元,店面建筑面积为57.89平米(含公摊25平米)。 房地产公司的促销人员告诉欧先生,有两档付款方式可供选择。第一档是一次性全额付款,商家给予9折价格优惠;第二档是分期付款,优惠价9.8折,欧先生选择了第二档。房地产公司要求欧先生当场支付定金20万元,并在一个月内付清50%房款合计55.23万元,其余房款分10年付清,欧先生按照要求鉴订了协议并支付了20万元定金。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10月29日,欧先生竟然收到了商家的价格更正函,声称由于楼盘促销人员填写失误,将第二档9.8折的优惠(每平方米2.078万元)误以第一档9折优惠(每平方米1.908万元)计算,要求欧先生支付两种不同优惠差价总额9.84万元。 欧先生坚持按照合同中商家写明的价格数字来执行,因此拒绝支付差价。而房地产公司认为合同既有未打折的价格数字,又有第二档优惠价格9.8折的约定,只是因为楼盘促销人员在签订合同时填写失误,因此必须按照更正的价格执行。双方争执不下,11月1日,欧先生向工商部门投诉。 欧先生子女认为公摊面积偏大,且投资价值不大,希望能够解除合同,但是欧先生又担心因违约而失去定金20万元。商家也承认自己存在失误,但是表示无法提供9折的优惠。昨日,经福清工商部门调解,房地产公司同意取消店面买卖合同,商家退还定金20万元,并补偿定金利息5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