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鬼 历史研习社社员 坊间有句戏言称,北京的朝阳区有三十万散养“仁波切”,所谓仁波切就是活佛的广泛称谓,当然这些仁波切多数都是滥竽充数鱼目混珠之辈,可是从某些明星大肆崇拜或者又是某人晋升法王的称号可以看出,藏传佛教在如今的社会上越来越声势烜赫。而神秘庄严的藏传佛教的宗教力量,又多是体现在诸多的“呼图克图”,即大活佛身上。
(清代国师章嘉活佛塑像) 根据国家宗教事务局的统计,截止到2016年,中国境内包括青藏、川藏等地区有1311名在册登记的活佛。而如今现代科技手段可以如此清晰的控制和理清活佛的法脉,那么在清代的中央政府又是如何加强对境内诸多活佛的管控的呢? 活佛转世很重要 论起清政府和活佛的渊源,最具历史意义的就是五世达赖与顺治皇帝的会晤,从而奠定了活佛在清代政治生态中的合法性,而西藏地区也成了对于中央政府而言的重要地区。由于当地宗教信仰的盛行,所以有诸多活佛的存在,而作为西藏地区最大的两支呼图克图,达赖和班禅就更是首要的统战对象。 所以在清代乾隆五十七年之后,就正式确立了“金瓶挚签”制度,来决定达赖喇嘛的产生。金瓶者就是金质的奔巴瓶,而挚签其实就跟抽签一样,当某一任达赖即将离世之前,先指明自己将要转生的方向,而在之后由“吹忠”既巫师,做法后向人指明的具体位置,就是活佛转生的所在地,然后经由活佛生前的弟子前去寻找,整个过程名为“呼毕勒罕”,是整个西藏地区宗教信仰得以维系的根本。
(金瓶挚签所需金瓶与象牙签牌) 但是与活佛离世同时降生的孩子可能有好几个,所以大多数时候会有几个灵童同时被奉迎回到活佛所在的寺庙,然后在驻藏大臣和西藏各地政要和其他活佛的见证下,将写有几位灵童名字的象牙签放入奔巴瓶中,在大昭寺的释迦牟尼佛像前举行仪式,然后抽出写有某一位灵童名字的签牌,然后上报中央,等皇帝确认后,再行确立,而这样繁琐的仪式也只有大活佛才能享用。 这样的决定虽然假托冥冥之中自有神灵选择,但是说白了也只是抽签而已,但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规避了活佛之位的争斗,可是这样的方法为什么要等到乾隆五十七年才实行?这其中的关节又在哪里?活佛转世到底都是谁在操控呢? 活佛转世有猫腻 事实上,在确立金瓶挚签制度之前,包括达赖在内的活佛传承,基本上都是地方自行决定灵童的人选,然后上报朝廷即可。但是在乾隆十二年西藏地区由于七世达赖与当地权贵的利益纠纷爆发了内乱,当地叛军甚至焚毁了驻藏大臣的衙门,随后乾隆皇帝派遣岳钟琪进藏平乱。可是达赖与西藏当地的农奴主怕请神容易送神难,所以在岳钟琪平定之前,就率先将乱像平复。但此举也让乾隆意识到了西藏当地制度的混乱,从此之后开始在西藏设立“噶厦”作为中央直接管理的地方政府,逐渐削弱西藏农奴主的势力。
(清代驻藏大臣衙门) 随后在乾隆五十六年,廓尔喀进攻西藏,几乎将西藏全境吞并,这一战虽然以清朝的最终胜利而告终,但在战争期间,却暴露出了西藏当地原始制度的诸多缺陷,而在西藏这样一个神权与政权不分的地区,达赖与班禅更成了解决地区矛盾的首要问题。所以在乾隆五十七年就由皇帝确立了关于西藏问题的《钦定二十九条章程》。 在章程中最重要的条款之一,就是关于达赖和班禅的转世问题。在乾隆年间的军机大臣赵翼的《檐曝杂记》中曾记载,当时的清代官员就认为转世之说“其实伪也”,而且他还解释了为什么转世后达赖能够回忆起前世的事情“喇嘛死···弟子谛巴者,访某家生子···迎以归,幼教以经典,有来谒者,谛巴先为述其家世”。这样一来,前来拜见之人,在与达赖的对答中,三言两语之下就被打动,自然是惊为天人。
(西藏旧贵族) 而除了这些,在转世灵童的选取上,也是猫腻十足。其实各个教派的活佛都是各种势力的代言人,所以人选自然也要是能够利用的人,而灵童也不过就是一个掩人耳目的道具。人都是有私心的,作为土皇帝一般的活佛,自然也希望自己的法脉世世代代流传在自己的家族内,而一旦某个家庭出了一任活佛,无异于是鸡犬升天,所以自然也就希望这样的福分“子子孙孙永享之”由此也就造成了“达赖、班禅有如世袭”。 作为代言人的活佛其实也是受控于背后的各种势力,例如在爱情文章中出现最多的六世达赖仓央嘉措,就是因为被身后的西藏权贵操控,在内斗失败后,导致了他最后被废黜的局面。甚至在确立金瓶挚签制度之后,由于选举出来的结果地方势力不满意,所以九世、十世、十一世、十二世达赖去世的时候最小不过十一岁,最大的也不过二十二岁,他们都是死于各种各样的政治冲突当中,而这也表明了西藏地区活佛转世制度与政治环境的混乱。
(六世达赖仓央嘉措塑像) 而西藏当地的农奴主更是多与寺庙僧侣勾结,借由佛法的名义,大肆敛财欺压百姓。根据《藏族史略》的作者黄奋生的调查“喇嘛人数相当于百姓的二分之一”,估计“乾隆二年(1737年)人口为957150人,其中喇嘛316000多人,百姓64万多人。而这些僧众是不从事生产的,而且贵族与高官和活佛的家属同样都具有纳税的豁免权,所以整个西藏地区的普通藏民平均两人就在供养一位喇嘛。而且在《竹叶亭杂记》里面更是记载有些地区的藏族女子,平日里都把自己打扮的其丑无比,“盖以喇嘛多,恐其见色不诚耳”。 中央政权对西藏地区的重视 朝廷除了对活佛和僧侣体系的管控,在《钦定二十九条章程》中更多的是规定了西藏当地的行政制度。对于西藏当地如哲蚌寺和大昭寺等较大的寺庙管理人员的任命,必须要由驻藏大臣与达赖或班禅同时同意方可,而活佛之“亲族人等,概不准干预公事”。对于地方政权的掌控,也必须事事汇报驻藏大臣,并且清廷还向西藏派驻一千五百名士兵,三年一换,用以稳定西藏当地政局,和保护藏民不受外敌侵害。
(西藏农奴主出行仪仗) 此外对于当时的尼泊尔、锡金以及不丹等地进出西藏的人员,也必须先领取驻藏大臣发给的“照票”相当于现在的护照才可以出入边境。而且这些外藩与西藏境内各活佛来往的信件以及回复都要驻藏大臣“译出查验,并代为酌定回书,方可发给”,而这样的审验系统,有效的防止了内奸外敌的勾结。而且每年的五六月间,驻藏大臣还要巡视后藏边境地区,进行军事演习,以震慑外敌不臣之心。 而这诸多的制度,不过都是为了维护国家的稳定,同时也是为了保护藏民的权益。而中央政府对于宗教事务的处理,不但将神权与政权剥离开来,保证了各自相对的独立性,避免了出现欧洲中世纪教廷一家独大的情况,有利于宗教与政权的平稳发展。 而对于封建时期的皇帝来说,活佛起到的应是教化民众向善的作用,而不是作为某些有心人的傀儡做出一些危害国家主权的事情,而将活佛身上的神权和所代表的政治势力分而治之,也是政权统一的需要和历史潮流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