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自行更改公司股权,冯轲控制了几乎所有的财产,大明星张靓颖买房都要按揭。
靓颖创立的“北京少城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自2012年4月13日起至2013年9月6日期间原本注册资金为660万元,而当时三位自然人股东分别是我占股份的20%,冯轲10%,其余70%都归在靓颖名下。而就在2014年7月10日,我的股权被无缘无故变更为占公司的5%(33万元);同年8月公司注册资金从原来的660万元增长到1000万元,我的股权变得更少,当时只占公司股权比例的5%,而冯轲股权比例为60%,靓颖占股权比例35%;直到2014年11月24日,我手上的股权及股东资格被全部违法剥夺。
百度词条显示“少城时代”的最大股东是张靓颖
但是事实情况却并不是这样
2012年至2013年期间,张母占股20%,冯科10%,张靓颖70%。
2014年11月24日,股东列表中张母的名字已经完全消失。
再到2015年的年报中,张妈妈已经没有身影,张靓颖占股40%,冯轲60%。
那么从2012年至今原本占70%股权的张靓颖和其母在没有授权、没有签字,甚至是没有被告知的情况下,股权的变动是违法且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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