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母在“状告书”中提到了这个细节
【连签名都不是本人所签,但她们过去并未签署过“由第三方代理行使股东权益”的协议,而冯轲进行股权变更连口头知会都没有】
而根据《公司法》相关条例规定,如果作为最大股东的张靓颖和张母没有通过股权变更的决议,企业的股权变更是无效的!可以直接诉诸法律手段。事实是张母真的这么做了。
张母其实在9月30号已经正式起诉了冯轲
我想告诉靓颖的是,生活中的冯轲作风也并不检点,经过十三年的观察,一件件事情让我不得不认为他并不是真正的爱着我的女儿,现在他想迫切的和靓颖结婚,作为母亲,我担心的正是他要名正言顺地继续掌控靓颖的财产,让我的女儿继续成为他的挣钱工具,他不是一个可以让我把女儿托付终身的男人。
能让张母公开在媒体上发长文炮轰“准女婿”,想必作为妈MD她对冯轲是有多大的不满。张母指责冯轲的“罪状”是否真实还有待考证,我们先来看一下张靓颖和冯轲的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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