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斩监候、绞监候。相当于如今的“死缓”。如太监吸食大烟判斩监候,无故持刃入殿、假装疯病、酒醉胡闹、在宫内欲行自缢自尽者,均判绞监候。乾隆年间,饭房太监王国泰持刀列颈,被发壅山铡草十五年。父母及三个弟弟共五口人, 全被发到黑龙江与披甲人为奴。咸丰六年(1856年),太监丁得禄在外廷吸食鸦片,有关人员分别受到罚月银钱几个月至两年,有的还被革去顶戴。 7、斩立决。即斩首处死。凡在宫中私藏鸟枪火药和金刃器械者,斩立决。凡太监、宫女在宫内用金刃自伤者,斩立决。凡皇上、皇后、太后认为太监、宫女罪当斩者,斩立决。乾隆年间,太监李连栋放火被斩,光绪年间,慈禧在珍妃一处斩四十余名太监。
满清十大酷刑 8、板著。这是一种残忍的酷刑,用于罚治宫女。受刑宫女面向北方立定,弯腰伸出双臂来,用手扳住两脚。不许身体弯曲,一直要持续一个时辰。受刑之时,宫女感觉生不如此,直至头晕目眩,僵仆卧地,呕吐成疾慢慢痛苦死去。 9、墩锁。这也是一种残忍的酷刑,用于罚治宫女。受刑宫女被关在高约20厘米、一尺见方的木箱中。箱子上盖有四个洞,分别锁住手脚。宫女无法站立,就像墩子一样被锁住,呼吸困难,四肢淤血,也是生不如此,最后痛苦而亡。 10、凌迟。死刑中的极刑。顺治朝规定,太监干政者行凌迟处死。 除了以上十种酷刑,太监和宫女还会受到非人虐待。光绪末年,慎刑司曾设气毙之刑,以各种方式对太监宫女进行精神折磨,直至气死。末代皇帝溥仪退位后,在宫中也经常虐待太监,如强迫太监吃脏粑粑、赏吃塞有铁砂的蛋糕、用气枪射击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