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校方未尽安全义务 陈恒父亲诉称,陈恒原为深圳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读机电一体化专业,原本今年6月读完中专毕业。今年5月4日下午,陈恒在首师大一男生公寓A楼东侧单元门口坠亡。 原告认为陈恒是在校园内部坠亡,首师大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进入宿舍楼的刷卡机没运行,6楼至7楼的楼梯间没有安全标识,案发窗户未设安全防范措施,”原告律师举证称,该楼道另一侧女生宿舍的窗户就是用钉子钉住的,而陈恒攀爬通过的楼道窗户,一方向距楼道地面较低,另外窗户没有防护栏、防护网,楼梯内也没安装监控。” 原告认为首师大应为陈恒的死负责,故诉请法院判令其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65万余元。
男生高校离奇坠亡 校方:非本校学生属自杀 首师大律师辩称,陈恒并非该校学生,他是自杀,学校在其跳楼位置发现了一封遗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