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2日福清站讯(通讯员 陈霞 林怡佳)家住福建省永安市的95后林某来融务工后因生活拮据,见微信朋友圈有帮人代办信用卡的业务,便心生一计,在没有能力办理消费卡的情况下想利用代办网络全球付消费卡的明目来诈骗他人钱财。近日,福清法院审结了这起诈骗案件,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16年3月,林某租赁福清市石竹街道某小区某房间作为其自设的“鼎信金融投资有限公司”的办公场所,并使用微信号“lin83802182”和微信号“A01福清市生活百事通微信号”取得联系,请其帮忙宣传公司的主营项目——帮人代办5万-15万元的网络全球付消费卡,表明用该卡可在各大网络购物网站上进行透支消费,20-25天保证办理成功。 2016年3月12日,黄某在微信号“A01福清市生活百事通微信号”上看到林某宣传的办卡信息,并通过微信号上预留的电话与林某取得联系,两人约定当晚在林某的公司见面。两人见面后,林某先向黄某说明了信用卡的性质及用途。而后林某在取得黄某初步信任的基础上,向黄某表明自己公司的办公地点是固定的,出现任何问题都可以在这里找到他。并且为了进一步巩固黄某对其的信任,林某主动提出黄某可以将钱打自己的支付宝,自己再用支付宝出具欠条,办理不成功的话,钱款全额退还。至此,黄某已经完全相信了林某,订制了5张全球消费付信用卡,并将19100元通过支付宝打到林某的账户。 2016年3月至4月期间,林某通过上述的方式诈骗黄某、刘某、梁某、杨某、吴某、谢某、王某、林某甲共八人,分别诈骗人民币19100元、2000元、3000元、2000元、2000元、4000元、800元、1000元,共计人民币33900元。 2016年4月,当黄某等八人与林某约定的取卡日期到期时,林某却不见踪影。拨通林某的电话才发现林某的电话已经被注销,前往林某的公司却发现公司也已经关门了。黄某等八人这才意识到自己上当了。但之前支付宝借条对林某却没什么约束力,林某到期没有还款,支付宝公司只能对林某的账户进行信用评估,封闭其支付宝账号,却无法将钱退还给他们。 无奈之下,黄某选择了向警方求助。2016年4月13日,林某在福建省晋江市被民警抓获。 福清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39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程度,对林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