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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后脱逃 良心不安 法官劝说后投案

东南网11月9日福清站讯(通讯员 林芳)36岁的陈某东隐姓埋名在外漂泊打工4年,今年终于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

此前,陈某东驾驶一部自卸大货车在福清市碰撞了俞某的摩托车,造成俞某死亡,2012年案件被起诉到福清法院。在审理中,陈某东陈述:“我一个人在福清打工,老家在农村,没有什么积蓄,我有心想赔偿对方但真的没有办法。”在惧怕刑事惩罚和赔偿压力的情况下他脱逃至外地。

今年9月份,福清法院的陈文晖法官一行人前往陈某东的户籍地四川省开江县了解情况。在开江县回龙法庭协助下,陈文晖走访了当地公安、村委,随后陈法官等人在回龙镇陈家沟村村长带领下前往陈某东老家。爬过蜿蜒的泥土路,一行人来到了陈某东家中。陈某东老家的二层砖房除了主要架构并没有其他修缮,只有房廊外堆放的农具和悬挂的一穗穗玉米。独自一人在家的陈某东之父陈某凡已经在家里等候,他把陈法官迎进大堂,家里只摆设了一张桌子、一条板凳,一张2009年的挂历是唯一的装饰品。

陈法官和陈某凡并排坐在板凳上,耐心地跟老人家说明了他儿子交通肇事后在审理期间脱逃的情况,也告知他俞某家庭经济也比较困难,坚持要求赔偿。陈某凡听后表示他很理解对方家属,只是家里的经济条件也不是很好,63岁的他左眼失明九年,右眼看东西也模模糊糊的,现在靠自己劳作养活自己,而他儿子这么多年也没有回来过。

陈法官点点头:“我们来这一趟,也了解了你们家的具体情况。陈某东犯罪了,他有相应的刑事惩罚和民事责任要去承担。大家都希望你们这次能够赔偿清楚、取得对方谅解,争取获得从轻处罚,然后陈某东也可以娶妻成家、重新开始生活。”听到这里,陈某凡频频点头,显得有些触动,他说会尽力想办法筹措赔偿款。在场村干部表示陈某凡家是低保户,村里也会尽量予以帮助。

回到福清后,陈法官再次找来俞某的家属进行调解。看着陈某东家里的照片,俞某的家属有些动容,表示只要再赔偿二万元,能供抚养孩子,他们就对陈某东表示谅解。11月初,陈某凡联系陈法官说已经筹集到了赔偿款,并带着陈某东向福清市公安局投案自首。陈法官立即叫来俞某的家属,主持双方进行调解,交付了赔偿款。同时,福清法院帮助俞某的家属申请司法救助三万元以帮助他们渡过眼前的难关。

之后,陈法官对案件恢复了审理,依法判决陈某东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脱逃在外我一直心里不安,一边是对被害人家属的歉疚,一边是对年迈的父亲的责任。现在这个事情处理好了,我可以正常生活了。非常感谢福清法院和陈法官的帮助。” 接到判决书的陈某东感动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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