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2011年10月8日,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科(以下简称“未检科”)正式挂牌成立,成立一个多月以来,共受理各类未成年人案件23件52人,其中受理提请批准(决定)逮捕未成年人案件6件1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案件17件42人,据悉,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是福州地区检察系统中第一个专门成立未成年人案件检察科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单位。 “福清是一个著名的侨乡,经济比较发达,但也正因为如此,福清的外来人口多,留守儿童多,由于长期不在父母身边,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条件,福清的青少年犯罪现象突出。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每次座谈,关于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呼声也一直很高。因此,按照高检院《“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同时也为适应刑事诉讼法的修改,结合福清市实际,经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未成年人案件检察科,主要负责审查批捕、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以及对未成年人的刑事诉讼监督、帮教挽救、犯罪预防、权益维护等工作。”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秋官介绍说。 带着一丝好奇,记者走进福清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科,办案检察官个个都在低头认真翻阅案卷,不过记者发现这个未成年人案件检察科与福清市人民检察院的其他内设机构有很大不同:6名办案检察官中,5名是女检察官,其中4名是“检察官妈妈”。当记者在办公室坐下的时候,正好听到办案检察官陈慧在给十几天前作相对不捕的一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彬(化名)打电话:“最近都在家吗 ……现在回到生父生母的身边,更应当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听父母的话,帮忙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有什么困难,可以打电话及时向我们反映,或者向公安机关、村里反映求救,通过正当渠道维权,而不是知法犯法,只要做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没有人敢欺负你……”
小彬(化名,案发时15周岁)和晓峰(化名,案发时16周岁)是同村邻居,2011年7月31日16时许,小彬和小龙(化名)一起从家出来时,在村小学附近路口遇到骑自行车经过的晓峰,晓峰便停下车来,对小彬说:听说你最近混得很嚣张……”,这时小彬的奶奶正好叫小彬回家,晓峰又说:“你奶奶的声音大得可以挂在电信杆上做喇叭。”听到对方取笑自己的奶奶,小彬十分生气,就骂晓峰,晓峰就用自行车后胎碰小彬并继续讽刺他,这时怒火中烧的小彬就从左边口袋中掏出一把小刀朝晓峰的右后腰部捅一刀,肚子右边捅一刀,捅完后见流血了撒腿就跑。后经法医学鉴定,晓峰身上的损伤为重伤。 案件移送到福清检察院后,承办人陈慧、陈肖旭认真审阅案卷后想:当事人双方都是未成年人,一个村的邻居,因为口角发生争执引发案件,首先考虑是否有和解的可能性,于是联系到村主任,了解两家的基本情况,通过村里联系双方家长,做和解的准备工作。小彬的父亲表示愿意道歉并赔偿,这下承办人稍稍松了口气。可是第二天上午,小彬的父亲就来到检察院找到承办人,还是表示愿意赔偿,但告知承办人自己只是小彬的叔叔,小彬的父亲去世后,母亲不知所踪,小彬一直是跟着奶奶也就是自己的母亲一起生活,老人家没有什么收入,无力支付赔偿金,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