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新闻网11月18日讯(福清侨乡报 记者 卢贤明 通讯员 陈能星) 11月10日,宏路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交通死亡纠纷。 据了解,日前,宏路街道一位村民在大埔村关溪应急分洪工程工地附近水沟发现一具尸体。后经民警调查,死者林某是溪下村村民。事发当夜,他驾驶一辆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经过大埔村关溪应急分洪工程工地时,不慎掉入一个水沟中,因连日下雨,沟中积水很多,致使溺水死亡。悲剧发生后,林某的母亲王某悲恸不已,认为儿子的死因主要是工地管理方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所致。 宏路司法所接到王某的申请书后,立即开展调解工作。通过调查走访,得知此工地的承包方为福清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调解人员不懈努力,最后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福清某建筑公司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收埋费、事故处理人员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恤金等费用共计35万元,纠纷至此得以平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