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新闻网-福清侨乡报11月29日讯(记者 卢贤明) 记者11月23日获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为期三个月(8月—10月份)的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已告结束。3个月来,全市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177起,死亡34人,受伤230人,直接经济损失8.22万元,同比分别下降20.98%、37.04%、20.69%和19%。全市未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交通事故,实现了省政府下达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0%的目标。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和“三个月大会战”取得成效,市公安局专门成立“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力抓、全警参与的工作格局。“大会战”期间,市公安局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超员超载、超速、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3个月来,全市共查纠各类交通违法13.8万起,其中严重违法39390起,人均查纠49.7起,查纠总量及人均查纠量均列省级重点区域第二位,福州各县市第一位,拘留无证驾驶人员485人。 据了解,为把交通事故降到最低程度,今年我市不断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市镇两级政府共投资1000万元,在324国道上迳、镜洋沿线8公里的路段设置路灯。通过整治,交通事故大幅下降,1—10月份,324国道沿线上迳、镜洋路段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了50%和46%。与此同时,市财政还投入700万元,用于完善各项交通安全设施,其中:投入25.5万元整治4处县级事故多发路段;投入133万元在清荣大道约7公里路段,设置中心隔离新式钢护栏;投入300万元在城区8个路口增设了“电子警察”,目前已进入招投标阶段。 |